浙藥采辦發 〔2011〕 11 號
關于省藥械采購平臺切換期間做好
藥品集中采購工作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衛生局,省級醫療衛生單位,藥品配送企業:
按照省政府的要求,近期浙江省藥品網上集中采購系統將進行切換,為保證全省各級醫療衛生機構正常運轉,做好藥品采購工作,現就近期藥品集中采購工作通知如下:
一、請各市、縣(市、區)衛生局及時通知轄區內各級醫療衛生機構,以及有關生產、經營企業,做好相應的準備工作,確保醫療機構運轉正常和網上集中采購交易系統切換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各級醫療衛生機構要提前做好采購工作。在8月20日前,可采取一次集中采購、分批配送的方式采購2-3個月的用量。網上集中采購系統切換期間,如出現平臺故障,經各地市衛生局藥品采購監管部門批準同意,可臨時電話采購急需藥品,但事后應在采購系統中補單。要做好原配送關系和聯系方式登記留存,供需雙方及時溝通聯系。
三、各配送企業要提前做好備貨工作,做好與生產企業的溝通聯系,響應醫療機構的采購需求,對醫療機構集中采購、分批配送的要求應予以滿足。
四、有關網上集中采購系統平臺切換的具體要求另行通知。
省藥品集中采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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